1、鏈接 網(wǎng)站,使用“工號/學號”注冊登錄。
2、頁面左側,點擊出境申請
3、進入申請主頁面,填寫有 * 欄目——保存——提交——打印
請注意:團組表需正反面打印
4、填寫說明
1)只需要填寫帶*欄目
2)出訪時間:赴日本、臺灣團組按照邀請方提供的日程時間申報;赴其他國家(地區(qū))最多根據(jù)邀請信時間前后各加一天。
3)批件下達后以短信及email方式通知團組聯(lián)系人,請務必確認信息完整無誤。
5、打印后請根據(jù)團組成員身份分別至相應的院系、部門簽字蓋章,并將簽字蓋章后的團組表、個人申請表以及邀請信復印件等其他申請材料交至外事處出國中心(邯鄲馬錦明樓202室/楓林治道樓201室)。
請注意::申報時間以提交紙質材料之日起計算。審批結果可至網(wǎng)頁上“”內查詢。
1)普通教職工到所在院系、總支簽字蓋章;中層正職領導及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另外簽署分管校領導審核意見;出訪180天及以上者,另到人事處出國辦簽署意見;
2)博士后在科室意見中填寫導師意見,在院系附屬單位意見中填寫流動站負責人意見,再到總支和人事處博后辦簽署意見。
3)本科生到所在院系、總支、教務處/醫(yī)學教育辦公室簽字蓋章,研究生到所在院系、總支、研究生院/醫(yī)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簽署意見。
6、需提交的其他紙質申請材料
1)邀請信復印件:須從本土發(fā)出,寫明出訪的具體起始時間,函末有邀請人手簽簽名。
2)CSC項目須提交“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”中文復印件。
3)出訪20天至90天的教師需提供“出訪期間內教學安排說明”。
4)臺灣申報材料清單及詳細要求
5)學生如使用學校經(jīng)費需提供由經(jīng)費負責人簽署意見的“資助證明”。如獲得研究生院資助,需提供研究生院資助證明。